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万里行的通知
字体设置: 发布日期:2015-01-06 09:24:39

建办质[2014]5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认真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精神,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工程质量的舆论氛围,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持续开展。

  二、活动原则

  以治乱为主,注重问责,从严处罚,形成不敢违法违规、不想违法违规的局面。同时,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形成社会正能量。

  三、活动组织

  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万里行组委会,由我部分管部领导担任主任,我部相关司局及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建设报社、中国建筑业协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成员。万里行活动在组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组委会成员单位各媒体将在重要栏目广泛深入报道两年行动有关活动。

  四、活动内容

  围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重点任务,持续开展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主题的采访报道活动,不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一方面,树立正面典型,总结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宣传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政策部署,展示各地工程质量治理取得的进展成效,报道工程质量优秀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典型事迹;另一方面,加大曝光力度,在认真核实情况、充分掌握事实的基础上,及时对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不但曝光项目名称,还要曝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万里行将重点开展以下活动:一是我部在开展两年行动督查、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调查处理时,邀请万里行记者参加并进行采访报道;二是我部提供典型案例线索,请万里行记者采访报道;三是万里行组委会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安排采访报道活动;四是各媒体单位自行组织新闻采访和典型案例报道。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万里行活动报道的正面典型要延伸宣传报道,对曝光的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万里行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万里行”活动,充分发动本地主流媒体参与宣传报道,扩大宣传声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工程质量的舆论氛围,形成更加有利于工程质量水平提升的良好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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